溶解乙炔設備安全性
根據國家《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》、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》等規定,危險化學品生產 企業需要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;而要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,企業首先要進行安全評價。在對乙炔生產企業進行安全 評價過程中,不同評價機構在對乙炔生產設備進行評判時,提出了不同的觀點那么,怎樣的溶解乙炔設備是安全的?
該類發生器是上世紀80年代中、后期從日本引進后仿造的。目前,使用中的該類發生器形式上大同小異,如有 的發生器上裝了洗滌塔(或者說洗滌塔有高、低之分),有的內部柵板能翻轉等等,但基本結構都是相同的。敞開式發生器的優點是,操縱簡單、易把握,能使用大塊電石,比較安全(不易出大事故),投資較低等;缺點是,勞動強度較大,加料環境較差,加料無法與氣柜聯鎖。敞開式發生器的操縱要點是,保證投料口的安全(實在,所有乙炔發生器的投料口都要確保操縱安全)。由于 在電石進水時,有極少量的乙炔溢出水面,假如這些乙炔積聚在投料口四周,一旦有點火源(靜電、摩擦、火花等) 存在,就會產生燃燒。但由于積聚的乙炔量有限,一般不會造成重大事故。
在我國,生產溶解乙炔已有近70年的歷史。上世紀80年代以前,我國乙炔生產企業使用的發生器基本都是密 閉式的。解放初期,使用較為普遍的是用手拉傳動裝置加料的密閉式發生器。溶解乙炔設備發生器產量較小,一般為10~ 20m3/h。目前,還有個別廠家在使用該類發生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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