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炔瓶安全操作規(guī)程
(一)使用
1、乙炔瓶應裝設專用的回火防止器、減壓器,對于工作地點不固定,移動較多的,應裝在專用小車上。
2、嚴禁敲擊、碰撞和施加強烈的震動,以免瓶內(nèi)多孔性填料下沉而形成空洞,影響乙炔的儲存。
3、乙炔瓶應直立放置,嚴禁臥放使用。因為臥放使用會使瓶內(nèi)的丙酮隨乙炔流出,甚至會通過減壓器而流入椽皮管,這是非常危險的。
4、要用專用板手開啟乙炔氣瓶。開啟乙炔瓶時,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,動作要輕緩。瓶內(nèi)氣體嚴禁用盡。冬天應留0.1~0.2Mpa,夏天應留有0.3Mpa的剩余壓力。
5、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.15Mpa,輸氣速度不應超過1.5~2立方米(m3)/時·瓶。
6、乙炔瓶體溫度不應超過40℃,夏天要防止曝曬。因瓶內(nèi)溫度過高會降低丙酮對乙炔的溶解度,而使瓶內(nèi)乙炔的壓力急劇增加。
7、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。
8、瓶閥冬天凍結,嚴禁用火烤。必要時可用40℃以下的熱水解凍。
9、乙炔減壓器與瓶閥之間連接須可靠。嚴禁在漏氣的情況下使用。否則會形成乙炔與空氣的混合氣體,一旦觸及明火就會立刻爆炸。
10、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使用,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物上。用時使用的乙炔瓶和氧氣瓶應距離10m以上。
11、如發(fā)現(xiàn)氣瓶有缺陷,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行修理,應通知安全督導員送回氣體廠處理。
(二)儲存
1、使用乙炔瓶的現(xiàn)場,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;超過5瓶不超過20瓶的,應在現(xiàn)場或車間內(nèi)用非燃燒或難燃體、墻隔成單獨的儲存間,應有一面靠外墻;超過20瓶,應設置乙炔瓶庫;儲存量不超過40瓶的乙炔瓶庫,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生產(chǎn)廠房毗連建造,其毗連的墻應是無門、窗和洞的耐火墻,并嚴禁任何管線通過。
2、儲存間與明火或散發(fā)火花地點的距離,不得小于15米,且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(nèi)。
3、儲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,要避免陽光直射,要保證運輸?shù)缆窌惩?,在其附近設有消防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(嚴禁使用四氯化破滅火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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